首页 | 学校介绍 | 报名须知 | 联系我们 | 校园活动 |  艺考 |  台湾-幼儿音乐潜能开发 |  美国菲伯尔 |  童声合唱 |  银河之星 |  喜报 |  美育 |  师资力量 |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校园活动>>比赛信息

发表日期:2012年9月7日  共浏览3776次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第三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福建赛区选拔赛

发表日期:2012年9月7日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 
“盛荣-盛世领墅”杯福建赛区的比赛通知 
各地区市音乐家协会、各地考级办公室: 
为促进我省青少年音乐水平、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的普及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福建钢琴教学水平,给广大青少年业余优秀选手提供一个音乐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同时也为福建钢琴演奏领域培养选拔储备优秀的后备人才。由福建省音乐家协会主办、泉州市钢琴学会承办、泉州市盛荣集团有限公司总冠名的第三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盛荣-盛世领墅”杯福建赛区选拔赛,将于2012年8月25日至10月1日在福建省泉州市进行分期初、决赛。本次大赛为纯公益性赛事,参赛者无须缴纳参赛费用,旨在为我省广大少年儿童学习钢琴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琴艺的舞台,并将成为福建省少儿钢琴赛事的一次盛会。现将有关赛事通知如下: 
一、展演比赛形式 
1、初赛:根据各地市报名初赛及推荐选拔优秀选手,并按照省办分配的比赛名额报省组委会审定。 
2、决赛:各地初赛及推荐的优秀选手,于10月1日在泉州市音乐厅进行全省总决赛。 
二、组别范围: 
按年龄分为五个组别,请按以下年龄要求选择参赛组别。 
A组(5—6岁):参赛选手为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7—8岁):参赛选手为200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C组(9-10岁):参赛选手为200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D组(11—13岁):参赛选手为199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E组(14—17岁):参赛选手为199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展演比赛程序 
1、选拔报送:各设区市报送单位以选拔赛的方式认真进行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本次展演比赛,按照全省总决赛分配名额,确定参赛的优秀选手名单,并于9月18日前向省音协报交参赛选手登记表(附表2;也可上福建音协网站:www.fjdfart.com下载)。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1号福建省文联音乐家协会:第三届少儿钢琴展演比赛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3735751、83712842。 
2、总决赛名额分配: 
福州15名;泉州25名;厦门15名;漳州8名;龙岩10名;三明10名;莆田8名;南平8名;宁德8名; 
四、赛事安排: 
1、初赛:各地市可自行安排初赛时间,按规定分配的决赛名额报交省音协比赛组委会办公室,也可直接报名参加泉州市初赛;2、无条件举行初赛地区的选手将按照省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报送; 
3、决赛:10月1日在泉州音乐厅举行全省优秀选手总决赛。 
五、展演比赛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1、曲目要求 
初赛演奏曲目: 
自选中国或外国作品一首; 
决赛演奏曲目: 
自选中国或外国大型作品一首(不可与初赛相同); 
C组、D组、E组选手也可只选择以下协奏曲1首: 
①海顿D大调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②莫扎特F大调钢琴协奏曲K459第一乐章 
③贝多芬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19第三乐章 
④圣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22第三乐章 
⑤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16第二乐章 
⑥卡巴列夫斯基D大调第三(青年)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 
⑦肖斯塔柯维奇第二钢琴协奏曲OP102第一乐章 
⑧《黄河》钢琴协奏曲第三乐章 
2、时间规定 
A组(5—6岁):初赛一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3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不设低限; 
B组(7—8岁):初赛一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设低限; 
C组(9-10岁):初赛一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6分钟,不设低限; 
D组(11—13岁):初赛一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6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E组(14—17岁):初赛一首曲目演奏净时间不超过6分钟,决赛演奏净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设低限。 
(注: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六、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照决赛的成绩排序评出各组别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成绩不达要求水平组别的奖次将空缺设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得优秀奖以及参加决赛的选手都将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限报一名)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本次展演比赛将特设组织奖,授予各地市有组织进行选拔赛工作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七、经费来源 
为鼓励各地优秀钢琴选手积极参与,本次比赛经费由组委会筹集,不向选手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主办方将为参赛选手及其家长、辅导教师统一安排食宿,但需提前向承办方:泉州市钢琴学会登记,所需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评委会将视省决赛获奖选手的成绩排序,审定选送10名优秀选手代表福建省参加今年11月16日至20日在湖北宜昌举行的“长江杯”第三届全国少儿钢琴展演比赛(请参见全国比赛通知)。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2012年8月1日 

0
  • 上一篇:我校荣获“我最喜欢的教育培训机构”称号
  • 下一篇:第四届天津国际手风琴艺术节
  • 打印本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图片新闻 |